快速生效的给药途径,但只适用于少数用量较小的药物,如硝酸甘油片剂舌下给药,治疗心绞痛。 注射给药:注射给药的优点是剂量准确、吸收迅速、完全、疗效确实可靠。凡治疗上需要快速生效时,或由胃肠给予易被破坏或不易吸收的药物,或患者呕吐不止,或患者处于昏迷状态时,均可采用注射给药。常用的注射给药方法,有皮下、肌内和静脉注射等。 吸入给药:挥发性或气体药物常用此方法给药。如吸入性全身麻醉药,通过肺泡扩散进入血液,迅速发挥作用。可分散在空气中的液体(气雾剂)或固体药物也可用吸入法给药。 局部给药:局部给药时药物在局部发挥治疗作用。如滴眼、滴鼻、喷喉、敷伤口和搽皮肤等。 椎管内给药:将药物注入蛛网膜下...[查看全部]
快速生效的给药途径,但只适用于少数用量较小的药物,如硝酸甘油片剂舌下给药,治疗心绞痛。 注射给药:注射给药的优点是剂量准确、吸收迅速、完全、疗效确实可靠。凡治疗上需要快速生效时,或由胃肠给予易被破坏或不易吸收的药物,或患者呕吐不止,或患者处于昏迷状态时,均可采用注射给药。常用的注射给药方法,有皮下、肌内和静脉注射等。 吸入给药:挥发性或气体药物常用此方法给药。如吸入性全身麻醉药,通过肺泡扩散进入血液,迅速发挥作用。可分散在空气中的液体(气雾剂)或固体药物也可用吸入法给药。 局部给药:局部给药时药物在局部发挥治疗作用。如滴眼、滴鼻、喷喉、敷伤口和搽皮肤等。 椎管内给药:将药物注入蛛网膜下腔以产生局部作用。 根据需要也可将药液注入关节腔、胸膜与腹膜腔等处,利用其局部作用达到治疗目的。 3)反复用药的影响:在长期用药的过程中,体内受体发生调节,影响药效。长期使用激动剂,可使受体向下调节,疗效逐渐下降,表现为机体对药物的耐受;长期使用拮抗剂,可出现受体向上调节,而引起反跳现象,表现为机体对药物的敏感性增加;长期反复使用化疗药,病原体及肿瘤细胞等对化疗药物敏感性降低,称为耐药性(drug resistance),也称抗药性。 4)给药间隔时间、疗程及用药时间:给药间隔时间对于维持稳定的有效血浓度甚为重要,如不按规定的间隔时间用药,可使血药浓度发生很大的波动,过高时可发生毒性反应,过低时则无效。 疗程应根据疾病及病情而定。一般情况下,在症状消失后即可停止用药,但在应用抗菌药治疗某些感染性疾病时,为了巩固疗效和避免耐药性的产生,在症状消失后尚需再应用一段时间。某些慢性疾病则需长期用药。 用药时间需从药物的性质、对胃的刺激、患者的耐受能力和需要药物发生作用的时间等方面考虑,如易受胃酸影响的药物可于饭前服用;而对胃有刺激的药物,则宜饭后服用。 5)联合用药与药物相互作用:药物相互作用(drug interaction)是指某一种药物由于其他药物的存在而改变了药物原有的理化性质、体内过程(吸收、分布、生物转化和排泄)或组织对药物的敏感性等,从而改变了药物的药理效应或毒性效应。使原有的药效增强,称为协同作用(synergism),它包括相加作用、增强作用和增敏作用三种。而使原有的药效减弱,称为拮抗作用(antagonism),它包括药理性拮抗、生理性拮抗、生化性拮抗和化学性拮抗四种。 (2)机体方面的因素:同样剂量的某一药物在不同患者不一定都能达到相等的血药浓度,相等的血药浓度也不一定都能达到等同的药效。差异可能很大,甚至出现质的差异,即一般患者不会出现的异常危害性反应。这种因人而异的药物反应称为个体差异(individual variation)。产生个体差异的原因可以存在于药物产生效应的任何一个环节,如果不了解这些因素,不结合患者具体情况,不考虑如何加以调整,就难以达到最大疗效和最小不良反应的治疗目的。 1)年龄 儿童:特别是新生儿与早产儿,各种生理功能,包括自身调节功能尚未充分发育,与成年人有巨大差别,对药物的反应一般比较敏感。例如新生儿肝脏葡萄糖醛酸结合能力尚未发育,因不能形成葡萄糖醛酸酯而排泄,易产生灰婴综合征; 婴儿的血脑屏障较差,对吗啡特别敏感,而易致呼吸抑制;四环素可影响钙代谢,使牙齿黄染或骨骼发育停滞;新生儿肾功能只有成人的20%,庆大霉素的血浆半衰期长达18小时,为成人(2小时)的9倍;中枢兴奋药安非他明在儿科用于治疗学龄儿童多动症,作用性质也有所改变;儿童服用同化激素影响长骨发育。 老年人:老人血浆蛋白量较低,体水较少、脂肪较多,故药物血浆蛋白结合率偏低,水溶性药物分布容积较小而脂溶性药物分布容积较大。肝肾功能随年龄增长而自然衰退,故药物清除率逐年下降。例如在肝灭活的地西泮的半衰期正常成人为20~24小时,而老年人可延长4倍,又如自肾排泄的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延长2倍以上。在药效学方面,老人对许多药物反应特别敏感,例如中枢神经药物易致精神错乱,心血管药易致血压下降及心律失常,非甾体抗炎药易致胃肠出血,抗M胆碱药易致尿潴留、大便秘结及青光眼发作等。 2)性别:药物反应和药物代谢酶活性有性别差异。例如,酒精在女性体内代谢较男性慢,因此女性更易发生酒精中毒反应;女性对特非那定(terfenadine)的心脏毒性较男性更敏感;雌、孕激素能抑制药物代谢,使得女性对药物的清除能力多比男性弱,如女性服用氯氮的t1/2 为男性的2倍。 3)精神因素:患者的精神状态和思想情绪影响药物的疗效。 4)疾病:肾脏疾病,往往会影响到药物的排泄;肝脏疾病,很容易影响到药物的代谢,肝实质损伤会降低肝药酶活性,肝组织结构紊乱会引起血流量改变,从而影响经肝脏代谢药物的药效。如口服普萘洛尔,相同时间内正常人普萘洛尔血浆浓度低于肝硬化患者。 5)安慰剂效应:安慰剂效应(placebo effects)源于医患关系、治疗手段和医师对患者的心理影响。安慰剂对疼痛、咳嗽、焦虑、紧张、感冒以及心绞痛和心衰的控制等有效率达30%以上。但安慰剂也会引起不良反应,如嗜睡、头晕、乏力、注意力分散、恶心、口干,腹痛、腹泻和白细胞增多等。 6)遗传因素:在量的方面,少数患者对药物特别敏感,小量药物就可能引起机体产生明显的药理作用,而有些患者对药物特别不敏感,较大剂量才能产生药理效应。在质的差异方面,体内某些酶活性的偏高或偏低甚至于缺乏,都会影响药效,应用某些药物时,往往会出现特殊不良反应。如6-磷酸葡萄糖脱氢酶(G6PD)缺乏者对伯氨喹,磺胺药、砜类等药物易发生溶血反应。 (3)人员因素:临床用药不只是医生单方面的事,而是涉及诊断、开方、配方发药、给药及服药各个方面,涉及医生、药师、护士、患者及其家属乃至社会各有关人员。 医生个人的医药知识、临床用药经验、药物信息掌握程度、职业道德、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,都会影响其药物治疗决策和开处方行为,导致不合理用药。 药师在整个临床用药过程中是药品的提供者和合理用药的监督者。 药师对不合理用药的责任主要有:调配处方时审方不严;对患者的正确用药指导不力;缺乏与医护人员的密切协作与信息交流。 护理人员负责给药操作,住院患者口服药品也经护士之手发给患者。给药环节发生的问题也会造成临床不合理用药。例如,未正确执行医嘱,使用了失效的药品,临床观察、监测和报告不力,给药过程操作不规范等。 患者积极配合治疗,遵照医嘱正确服药是保证合理用药的另一个关键因素。患者产生不依从的原因主要有:对药物疗效期望过高,理解和记忆偏差,不能耐受药物不良反应,经济承受能力不足,滥用药物等。 (4)社会因素:某些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没有真正树立“以患者为中心”的理念,对不合理用药的严重危害缺乏认识,对临床不规范用药缺乏有效的行政与技术干预措施;其次,在当前激烈的药品市场竞争环境下,由于低水平重复生产的盲目性,造成某些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处境艰难,不得不以违法违章手段促销药品,形成了商品经济性市场临床不合理用药的畸形发展;最后,社会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失控也使合理用药面临严峻的考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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